中供通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购买中供通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以采购或销售货物为目的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的民事主体(甲方,可为买卖合同中的买方或卖方)与为前述买方或卖方提供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并收取供应链综合服务费用的广州中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一方责任、排除一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本协议一经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发生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的法律效力。

一、 定义及解释

“买方”指通过乙方服务与交易相对方签订买卖合同购买货物的任何法人或组织,属于甲方身份的一种。

“卖方”指通过乙方服务与交易相对方签订买卖合同出售货物的任何法人或组织,属于甲方身份的一种。

“相关资质”指甲方在使用中供通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前须满足的法律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认定、开户许可、销售货物的授权许可(仅限卖方)等。

“服务”指中供通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即乙方为甲方与交易相对方达成采购或销售目的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事实行为。详见本协议“四、服务内容”。

“服务费”指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为有偿服务,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给乙方。详见本协议“五、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三方支付平台”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本服务协议履行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甲方提供代收或代付货款的服务,具体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另行订立的协议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 协议的生效

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后,应视为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此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资料、商品信息等,并且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对双方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审核后需要甲方补充相关资质材料时,甲方应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详见本协议“三、资质审核”。

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获得乙方提供的帐号与密码,开始接受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

三、 资质审核

甲方欲使用本协议下乙方的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除签署本合同外,还需要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商品信息、有效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等,具体由乙方另行通知。

甲方应保证其信息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在协议有效期内均合法有效。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所提交信息和证明文件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公司名称变更、联系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被授权人变更等情形)或要求新增经营品牌、新增经营类目、扩大经营范围,则须及时向乙方补充提交相关文件。

四、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乙方为促进甲方采购或销售货物所提供的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的所有事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撮合交易服务

合同签订后甲方入驻乙方平台,甲方发布求购或供应某货物的信息后,乙方可选择性的为甲方物色卖家或买家。乙方依据甲方发布的具体信息,凭借自身平台汇集的所有信息,寻找并匹配与甲方信息对称的交易相对方,以满足甲方交易的需求,最终促成甲方与相对方的买卖交易。乙方有权对交易相对方进行自主筛选后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甲方,甲方确认同意乙方的选择和安排后再签订合同。甲方签订合同后,则需向乙方支付撮合交易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的交易相对方后,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与该交易相对方签订合同,甲方需自身承担买卖合同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乙方不对买卖合同的任何风险负责。

2、若甲方为买方,乙方基于撮合交易的安全和需要,要求甲方就撮合买卖合同缴纳保证金时,甲方同意按货物现价(卖家发布的货物价格)的 / %向乙方缴纳保证金(具体订单的保证金金额双方需另行约定)。该保证金将在买方向卖方付款时,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交易相对方,用以抵扣货款。该保证金并非乙方保证甲方能够成功交易的担保,若最终交易未达成,该保证金将完全退还给甲方,甲方对此表示完全理解并同意。

(二)平台综合服务

1、智慧共享仓服务

若甲方为买方,甲方在乙方的平台上提前就某货物发布认购意向,乙方凭借自身平台汇集的所有信息,集中进行购买并提前做好货物储备。之后,乙方将在不特定的时间里在平台中发布出售信息,由甲方进行抢购。该提前储备的货物价格、数量会随着市场交易变化而变动,但该价格必然包含乙方在购买和存储这些货物过程中支付的管理费用(如仓储服务费)。甲方购买乙方提前储备的货物,则需向乙方支付智慧共享仓服务费用。

2、供应链管理服务

乙方通过管理和处置甲方提交的订单,为甲方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乙方帮助甲方发布订单信息、物色交易对手、管理订单交易流程、筛选并匹配订单、披露交易相对方、制定交易方案、提高甲方的订单处理时效、降低其交易成本,提高甲方的盈利时效。当乙方向甲方提供了上述订单管理行为,并在一定实效内处理完订单,帮助甲方迅速完成订单任务的目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费。

3 、平台功能使用服务

乙方主要以其网络平台为依托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仅对甲方符合条件的商品品牌、货物类目和经营范围提供本服务,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甲方对乙方的审核结果不持异议。甲方入驻乙方平台并进行使用,则需向乙方支付平台功能使用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展示商品信息提供网络信息发布服务。乙方作为专有域名的所有者,通过其网站页面为买家展示甲方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并允许甲方使用带有其品牌关键字、商号等标识的二级名,但该域名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收回二级域名。

(2)乙方为甲方交易提供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商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和完成支付的软件系统。

(三)其他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乙方为促成甲方与买家或卖家完成交易所作的所有行为,均为服务的内容,甲方承诺不对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内容进行选择或剔除,甲方同意乙方依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同意乙方依据服务的项目收取相关的撮合交易服务费、平台综合服务费等。

五、 服务费收费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撮合交易服务费、平台综合服务费等服务费用。

(一) 计算方式

服务费用以甲方使用乙方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完成的单笔订单不含税总金额为基数,乘以撮合交易服务费率或者平台综合服务费率所得。如订单不含税金额为X,费率为Y,则服务费用收费为XY的乘积。

(二)支付方式与时间

甲方应在交易订单完成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后可向乙方提交开票申请。未完成交易的货物金额,乙方不收取服务费。

(三)其他

具体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详见协议附件一、二。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六、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若甲方为卖方,则甲方承诺对其发布于乙方处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符合相应的销售区域的限制要求)。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具体的货物买卖合同内容可由买卖双方另行约定。

(二)若甲方为卖方,则甲方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在乙方平台上传有关商品的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

(三)若甲方为卖方,则甲方有义务按照实际发生的订单金额(包括运输费用)为买方开具合规的发票。

(四)若甲方选择接受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收款方式作为其采购或销售货物的支付或收款工具,买方在平台上创建订单后应及时支付货款到第三方,货款到达第三方后,卖方承诺遵守合同内容及时发货,并同意第三方公司代买方支付的货款即为合同的对价。

(五)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见附件。

(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承诺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协议履行期内获取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但基于乙方提供服务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利用甲方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荐给乙方相关客户并促使双方达成合作。

(七) 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发布的商品价格、数量,同时授权乙方根据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取得的品牌授权范围或其他原因调整甲方发布商品的类目、种类和数量、价格(若该价格明显偏离了合理价格范围,过高或过低)。甲方并授权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交易数量等信息对外公示或作宣传推广使用。

(八)甲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守其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卖方、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公司等)签订的合同,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因任何原因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卖方、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公司等)产生纠纷的,均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服务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九)乙方保证其为本网络信息技术所有者,对本技术(程序和全部电子数据)拥有合法的版权和著作权,并在需要的时候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使甲方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十一)乙方仅以非专业和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对甲方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甲方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其自身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自身的营业状况调整服务内容,乙方将在更改协议条款的十日内通知甲方。甲方若不同意乙方做出的调整,可以书面提出申请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有订单均已完成,且结清了所有服务费用等义务。

(十三)除非乙方明确以自身名义另行与甲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供应链技术服务,并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或佣金,乙方不是甲方与交易相对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乙方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是否守约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甲方对此表示同意且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或在本协议履行期间销售假冒商品或水货、旧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或被政府部门查处,或基于违法行为向相对人做出赔偿,或出现其他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的行为,或已经、将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损失指任何支出如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均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甲方应足额赔偿乙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对甲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以该单笔订单收取的服务费用的金额为限。

若乙方因发生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停电、失窃等不能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的情形,乙方仅在上述原因发生后的七日内及时告知甲方,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对甲方可能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平台,接受乙方服务,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延期一年。

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约定续期,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

九、 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双方约定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协议终止

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的账户、密码将随即失效。

本合同终止并不免除甲方依据本协议应向买家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甲方仍应按照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因甲方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乙方或买家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